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 网站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拟推荐胡碧华同志为江西省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1 08:39:21 打印 字号: | |

根据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要求,经单位民主推荐,拟推荐胡碧华同志为江西省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胡碧华,女,汉族,19739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江西省赣州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二、简要事迹

胡碧华同志长期在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部门工作,2020年以来,先后担任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民一庭(环资庭)庭长、金融庭庭长。该同志信念坚定,坚持党建引领,通过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实现了重大复杂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担当作为,勇于创新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与生态文明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业绩突出。当选为赣州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先后获评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全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全省新时代赣鄱先锋(一心为民好支书)、全省法院英模典型、全省法院群众工作能手多次荣获个人嘉奖,获评赣州三八红旗手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为广泛征求意见,接收群众监督,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125日前以书面和电话方式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5121日至125

联系方式:0797-8173469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121    

 


 
责任编辑:陈钰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江西法院网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赣州市人大

法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06号

邮政编码:341000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赣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797-8178086

举报邮箱:gzzypzz@163.com